轮船招商局初期经营管理模式浅析
吴文宏
轮船招商局(以下简称“招商局”),诞生于洋务运动时期,是近代中国自办的第一家采用现代股份公司制度的民族工商企业,是洋务派利用西学结合中国国情有意识地探索中国现代化路径的可贵尝试。招商局成立142年来,其经营管理体制几度变迁,每当政府放权,即政府管控与企业自主二者处于相对平衡状态时,企业就会生机勃发、蒸蒸日上,反之则陷于停滞不前或困顿沉沦。从1873年1月正式创立至1883年1月上海金融危机爆发这一段时期,由于实质上属于民营,私有产权与经营自主权相对得到保障,招商局在唐廷枢等商人的经营管理下迅速发展,从而成就了招商局创立之初的黄金10年:招股达200万两白银,船舶从4艘发展到了30艘;根据薛福成在《筹洋刍议》中的估计,招商局当时已经占到中国航运市场的60%份额;累计核收船舶运费白银1713.7万两,加上跌价竞争使外商收入大大较少,中国少溢白银当在数千万之巨,而当时清政府年财政收入不过8000万两。招商局这10年辉煌得来之原因,值得后来者深入探究,笔者认为其辉煌10年得益于现代股份公司制度所带来的生产力释放。笔者尝试粗浅地勾勒招商局1873年1月至1883年1月这一时期经营管理模式的大概轮廓,期冀为当前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提供些许鉴戒。
招商局采用现代股份公司制度是中国探索现代化道路的必然结果。中国当时面临着李鸿章所说的“数千年未有之变局”,非改革不足以生存。这个变局其实就是整个世界的现代化浪潮(或称近代化)。现代化是指从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化社会的转化过程,涉及整个社会的各个领域,其内在动力是工业化。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当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要求与之相适应的社会生产方式,股份公司应运而生,其优越性就在于它是一种极为有效的资本组织形式和运营方式。股份公司从产生之日起就展现了无限生机和强大生命力,因其对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巨大推动作用,而被马克思称为“发展现代社会生产力的强大杠杆”,“它们对国民经济的迅速增长的影响恐怕估价再高也不为过”。在西方工业革命推动下,世界资本主义体系最终形成,人类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时期。由于利益驱动,西方资本主义势力通过殖民扩张方式攫取资源和开拓全球市场,强制推行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许多中国商人参股在华外国公司,对“股份公司”这一西方经济学概念及其运营机制有了比较深刻的认识,正是他们的传播和引导,沿海地区自19世纪60年代起渐兴公司、股票之风。
西方资本主义工业文明的冲击,迫使中国先进分子开始学习西方,探索本国的现代化路径。19世纪60年代,洋务运动揭幕。这一运动由统治者内部的一批开明官员发起,因此不可能触及政治体制这个根本,而只能局限于学习西方先进科学技术和经营管理制度层面,这也决定了当时的现代化只能停留在经济现代化阶段。洋务派兴办了大量官办性质的军事工业,经费主要来源于海关关税、军饷和厘金。其时内忧外患,清朝统治岌岌可危,政府财政入不敷出,洋务派认识到单靠政府的财力不足以支撑工业化,必须借助西方招股方式来调动民间资本的力量,第一家股份制公司—招商局就此诞生,中国现代化历程由此发轫。值得一提的是,和中国情况类似(封闭落后、典型东方文化传统、古老农业社会和西方入侵等)的日本,亦于19世纪60年代开始明治维新,这是一场涉及政治、经济和教育文化等整个社会各领域的具有资本主义性质的全面西化和现代化改革运动,日本借助现代化在60年内奇迹般地成为世界强国。洋务运动和明治维新在经济现代化层面的根本分歧就在对于私有产权的态度,后者旗帜鲜明地承认和保护私有产权,而这正是激励生产力发展至关重要的因素。
招商局作为中国第一家股份制公司,在经营管理、产权制度以及分配制度等方面都已经具备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基本特征。
一、经营管理者选聘市场化。
招商局创办之初的前半年,以官设局招股,曾委任原先经营沙船的朱其昂主持局务,由于他不了解现代企业制度且不善于经营现代化船务,加之内部官衙作风浓厚,管理效率低下,致使公司不但无法筹集到足够的资金,而且经营亏损相当严重。
为了改变这种状况,招商局改组为商办体制,聘用熟悉西式企业经营管理制度、具有长期轮船航运经营经验和较大商界影响力的买办商人唐廷枢、徐润分别担任总办和会办,执掌招商局,他们是当时华商中能经营管理新式轮船航运公司的最合适人选。二人入主招商局后,立即根据英美轮船公司所采用的股份公司模式对招商局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重新修订局规14条和章程132条,使招商局焕发了全新的活力,招股和经营均取得佳绩。
二、企业经营自主权相对独立。
招商局初期就明确了商办体制,事实上是一家商人自主经营的股份制企业。其经营自主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经理人三者构成比较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招商局创立之初,即:1.确立股东大会制度,“本局凡有股份者,定于每年二月二十五日午前赴总局会议,风雨不改。”2.建立由股东组建的董事会,“每百股举一商董,于众董之中推一总董”,“以三年为期。期满之日,公议或请留,或另举。”3.构建经理人队伍,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商总由众商董推举,“为总局主政,以一、二商董副之”,“其余商董分派各分局任事,仍归总局调度”。船主、大伙、司事、水手、铁匠等职员亦归总局选用。
二是坚持市场化经营,力图防范政府干预和掣肘。招商局制定了市场化的局规和章程并据之运营。轮船经营归商人自理,在商言商,遵循市场规则,诸事均“按买卖常规办理”。以追逐利润为目标,“本局专以轮船运漕、载货取利,此外生意概不与问。”“所有盈亏全归商认,与官无涉。”
三、实质上的经营管理者持股制度。
招商局商办体制最大的特色乃是所有权和经营权的有机结合,其实质是经营管理者持股制度。亚当•斯密曾经说过,给别人打理钱财,是不会比给自己打理更积极的。诚然,从人性角度而言,经营管理者持股,无疑是保持经营者长期高涨的经营热情和公司较好经营业绩的最佳激励政策。
在招商局,商董们既是企业的股东,更实际上执掌着企业的经营管理权。总办、会办以及总局、分局其他诸要职,均由商董们担任,他们还享有公司全体职员的人事管理权。利益所系、责任所在,可以激励他们通过所握有的经营管理权尽情施展自己的经营才能,对企业经营业绩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已具内部公司制的雏形。
内部公司制(或称事业部制),是日本当代经营之圣稻盛和夫所极力倡导的企业经营模式。每个经营单位都作为一个独立的利润中心,推行与市场挂钩的内部独立核算制度,以核算作为衡量员工贡献的重要指标。这种经营模式早已被实践证明能够最大限度地释放团队的经营潜能。
早期招商局在经营模式上采用以船只为单位的独立核算制度,已经初具内部公司制的雏形。
1.它实行费用包干制度。从1879年2月起,各分局的运费收支改由各局董包干,“对于各分局应收水脚,则订有比额”,“对于各分局开支,则有九五局佣。局长由总局董事部决议委派,局中营业用人以及各项开支,一应由局长包办”。具体规定为:“按各口所揽载水脚每百抽五,除将各口所置房产按生意大小议还租银之外,余归各该局开销,所有一切费用,不拘何项名目,均不能另支公账”。
2.它实行按船报账制度。即“各分局银钱出入数目,按船逐次清厘,连应解银两,一并寄交总局核收。每届三个月结小总,一年汇结大总,造册刊印,分送在股诸人存查。”各船核收运费及乘客伙食账目则由账房同船主结算。
3.它实行运费提成制度。“一年所得水脚银两,除每百两提去五两经费,又照各股本银每百两提去利银十两之外,如有盈余,以八成佣归各股,作为溢利,以二成分与商总董事人等作为花红,以示鼓励”。
招商局初期黄金10年,得益于政府放权,得益于现代企业制度的推行。但是,商人们对于招商局的所有权和经营权仅仅是依靠李鸿章的个人支持,而非建立在法制基础之上,所以逃脱不了被政府收归国有并直接掌控其经营管理权的宿命。而这正是导致中国现代化长期以来进步极其缓慢的重要原因。
当今中国,现代化继续前行,国企改革亟待深化。本轮国企改革的重点是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旨在通过引进民营资本实现优势互补,改变国企经营效率低下的问题,从而提高整体经济的运营效率。混合所有制改革能否成功的关键同样取决于政府态度,取决于是否真正推行现代企业制度。
首先,政府放权是关键。政府作为出资人,在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上,要由过去“管企业”的方式向“管资本”的方式转变,要切实保障企业的经营自主权,一切运作均应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进行。
其次,真正推行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企业产权制度,确保法人治理结构有效运转,健全国企红利分配制度,以解决民营资本入股的后顾之忧,让他们有利可图,鼓励他们参与国企股权改革的积极性,实现不同类型资本的最佳组合。
再次,切实推进国企的去行政化。国企领导人的行政级别须逐步取消,其选聘和解聘应当由市场需求和经营业绩来决定,不宜再继续采用行政委任的方式。
最后,健全市场化运营机制。关键是要解决员工激励问题。要按照市场规则不断创新企业经营管理模式,譬如推广员工持股制度,让员工分享企业经营成果并拓宽其参与经营决策的渠道;实行内部公司制,推行与市场挂钩的内部独立核算制度以及与业绩挂钩的薪酬激励制度,充分发掘团队的经营潜能。
知易行难。只有政府下定决心简政放权,严格按照市场规则办事,国企改革才能最终获得成功,而这必然会极大地推进中国的现代化进程。